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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計資料背景說明

資料種類:文化統計

資料項目:彰化縣忠烈祠管理概況

一、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

  • 發布機關、單位:彰化縣文化局會計室
  • 編製單位: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
  • 聯絡電話:(04)725-0057#2412
  • 傳  真:(04)724-4978
  • 電子信箱:

二、發布形式

  • 書面:( )新聞稿 ( )報表 ( )書刊,刊名:
  • 電子媒體:(V)線上書刊及資料庫,網址:彰化縣忠烈祠管理概況表 ( )磁片 ( )光碟片 ( )其他:

三、資料範圍、週期及時效

  •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:凡依據忠烈祠祀辦法第10條第2、3款規定之保管機關保管實況,均為統計對象。
  • 統計標準時間:動態資料以當年1月至12月之事實為準;靜態資料以當年12月底之事實為準。
  • 統計項目定義:
    • 座落地點:指各該建物所座落之鄉鎮村里別名稱。
    • 年底土地面積:指當年底各該建物地面層面積及空地面積之總和。
    • 樓地板總面積:指建物各層樓面積之總和。
    • 本年底現有牌位數:指當年及以前各年累計入祠之牌位數。
    • 共立牌位:指以「2名以上共立於同 1牌位內」入祀之特殊情形者。
  • 統計單位:如項目定義分類。
  • 統計分類:橫項依「忠烈祠名稱」分;縱項依「座落地點」、「保管機關」、「設立時間」、「年底土地面積」、「年底建物面積」、「本年入祠牌位數」及「本年底現有牌位數」分。
    • 年底建物面積:分為地面層面積、總樓地板面積。
    • 本年入祠牌位數:分為合計、軍人、警消及民防人員、公務人員、民眾、共立牌位。
    • 本年底現有牌位數:分為合計、軍人、警消及民防人員、公務人員、民眾、共立牌位。
  • 發布週期(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,如月、季、年等):年
  • 時效(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):2個月又5日
  • 資料變革:

四、公開資料發布訊息

  • 預告發布日期(含預告方式及週期):每年終了後2個月又5日內上網發布。
  • 同步發送單位(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):彰化縣政府主計處、彰化縣文化局。

五、資料品質

  •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:依據本縣忠烈祠土地所有權狀、建築物使用執照編製。
  •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(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):

六、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(說明預定修正之資料、定義、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):無

七、其他事項:無